基隆市政府 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11月5日
發文字號:基府教前參字第1140148364號
主旨:函轉教育部訂定「一百十四年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」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29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105825號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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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教育部訂定「一百十四年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- 上傳附件-01: 114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.pdf
- 上傳附件-02: 114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逐點說明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