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News 轉知基隆市114年教澤獎遴選及表揚訊息。
基隆市政府 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2月12日
發文字號:基府教前參字第1140206589號
主旨:有關本市114年教澤獎遴選及表揚一案,請貴校(園)於114年7月1日(二)前將遴選人員資料送交本市暖江國民小學彙辦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市教澤獎遴選及表揚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114年度教澤獎推薦重要事項如下:
(一)表揚對象:為任職本市市立高級中學暨各公私立國民中、小學、幼兒園(以下簡稱學校)之現職編制內合格教師及校(園)長,最近三年未曾接受本市特殊優良教師、優良教師或教澤獎表揚,且非當年度資深優良教師者。
(二)推薦基準規定如下:
1、基本條件:應具有服務教職三年以上,在現職學校服務滿一年,品德優良、服務熱心、教學績優,最近三年考(績)核或評鑑結果,均核定通過、晉級或發給獎金。
2、積極條件,具有下列具體成效之一者:
(1)從事教職盡心盡力,有具體成效。
(2)充分發揮專業精神及教育愛,具有端正教育風氣之特殊事蹟。
(3)於專業領域有創新、顯著發展或在教育崗位上有特殊貢獻。
(4)對執行教育政策成績卓著。
(三)推薦名額規定如下:
教師組:學校(含附設幼兒園)依所屬現職編制內合格教師人數,未達二十人,每兩年得推薦一名;達二十人以上者,每年得推薦一名;超過二十人,每滿三十人,得增加推薦一名。
(四)推薦程序:學校由校(園)長為召集人,召集校(園)內各單位主管、教師代表暨家長代表組成初審小組,辦理該校(園)教師組推薦人選之初審作業;初審小組教師及家長代表合計人數,不得少於各單位主管人數。
三、請於114年7月1日(二)前將紙本送至本市暖江國小,並將電子檔傳至電子信箱:aa6781@gm.kl.edu.tw,以利彙整。
四、如相關問題請電洽暖江國民小學教導處:丁主任(2457-4348#10)。
五、相關電子檔公告於本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(內網),處務公告(序號:4990 )。
六、檢附本市教澤獎遴選及表揚實施要點及教澤獎遴選及表揚推薦表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