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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主旨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「友善家庭-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友善職場-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」,自114年10月13日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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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內容

基隆市政府 書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10月22日
發文字號:基府人給貳字第1140145888號
主旨: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,修正「友善家庭-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友善職場-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」,自114年10月13日生效一
案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0月13日總處給字第11440019091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(含附件)影本1份。

相關附件
  •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PDF
  • 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