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隆市政府 書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10月14日
發文字號:基府人考貳字第1140145515號
主旨:行政院函以,修正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」第三點、第五點,並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,轉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行政院114年10月13日院授人培字第1143027364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(含附件)影本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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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行政院修正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」第三點、第五點,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。
- 上傳附件-01: 3072292_11432P003904_1140145515_114D2069501-01.PDF
- 上傳附件-02: 3072292_11432P003904_1140145515_114D2069502-01.pdf
- 上傳附件-03: 3072292_11432P003904_1140145515_114D2069503-01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