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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修正「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」第3條、第4條,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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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內容

基隆市政府 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
發文字號:基府教前參字第1150118711號
主旨:轉知教育部修正「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」第3條、第4條,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該部115年4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501191D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準則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2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501191A號令修正發布。
三、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四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吳秘書,電話:(02)7736-7790。

相關附件
  • 教育部函PDF
  • 教育部令PDF
  • 修正條文ODT
  • 專任及兼任輔導教師逐年配置基準表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