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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7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12600011號函暨「2022 第十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」辦理。

二、依據「2022 第十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」按獎項類別分「終生教育奉獻獎」、「典範教師獎」。

三、報名方式:推薦方式採線上報名並繳交紙本,請於截止日3月31日(四)前至官網填寫報名資料並郵寄掛號、快遞、

郵局快捷紙本,逾期恕不受理。

四、遴選獎項與資格:

(一)終生教育奉獻獎

1、名額:採主動遴選,並接受推薦,每年以遴選一人為原則。

2、獎勵:獲獎者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、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。

3、被推薦者資格:

(1)曾任或現任之大專院校、高級中等學校、國民中學、國民小學、特殊教育學校及幼兒園,年資三十五年(含教育行政)以上,並持續為教育奉獻的教育人員。

(2)終生奉獻教育志業,堅守教育理想,孜孜不倦的教誨,全心致力教育品質提升,以積極正面的態度,協助逆轉生命,引導迎向光明,而深受家長、學生肯定與感動社會的資深或退休教師,其貢獻足堪楷模並可樹立教師典範者。

(二)典範教師獎

1、獲獎名額:各組遴選典範教師一至三名為原則。

2、獎勵:不分名次,獲獎者各獲贈新台幣貳拾萬元、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。

3、遴選組別:共六組,分別為大專院校組、高級中等學校組、國民中學組、國民小學組、特殊教育學校組、幼兒園組。

4、遴選對象:現任大專院校、高級中等學校、國民中學、國民小學、特殊教育學校、幼兒園,擔任十五年

以上之校長、專任(技)教師、特教教師、園長、教保員(教保員及教師之年資可合併計算)。

五、「終生教育奉獻獎」與「典範教師獎」請擇一獎項參與遴選(不得跨組),三年內(2019 年至 2021 年)已獲「師

鐸獎」、「全國 Super 教師獎」或「校長領導卓越獎」者其中一項者,暫不受理推薦,以免重複受獎。

六、倘對本案活動或報名有相關疑問者,請逕洽公益信託星雲教育基金施芃年專員,電話:(02)2762-9118。

七、檢附「2022 第十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」、海報各乙份。

八、相關電子檔另至於本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-(處務公告:92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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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開放時間:平常日上午5:00-7:00,下午5:30-9:30。例假日上午5:00-下午9:30

電話:02-24223064 · 地址:基隆市[202]中正區中船路36巷4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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