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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 轉知行政院函修正「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」第4點,並自即日生效。
基隆市政府 書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3年9月6日
發文字號:基府人給貳字第1130139474號
主旨:有關行政院函修正「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」第4點,並自即日生效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行政院113年9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134001771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(含附件)影本1份。